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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覺得我是維穩新聞的 FAQ

Posted on May 27, 2015 by Chung-hong Chan

其實有幾多人知行街紙(雙程證,臨時身份證明書)並不是居留權(單程證)?為何不少網上瘋傳的圖像都說成是居留權?
臨時身份證明書,就算懶查政府網, Google 第一個 hit 的維基百科都指明,是發給正在申請居留或基於人道理由逾期留港,容許暫時性逗留的證明書。新聞中的風眼,獲批行街紙,理由是後者。
因為此新聞突然有人又拿出 1997 年未回歸的小若琳個案作比較。有對小若琳個案作少少研究,而不是未理解先些牙,就會發現小若琳個案是在 1995 年發現,新聞由此開始。當時她已偷渡來港八年。此個案經過兩年,至 1997 年未回歸時彭定康政府正式遣返大陸。至於 1995 年至 1997 年間,為何小若琳不是即捕即解?那就是因為入境處需要時間調查,而她卻居於香港,等候調查結果。小若琳當時何以能夠居港兩年?沒有其他,正是當局基於人道理由發出行街紙。發出行街紙之後,一樣可以遣返大陸。
網上瘋傳的東西,要先 debunk 。但有幾人會這樣做?
這單新聞是壞,但壞在何處呢?壞在政客的立心不良。何以如此高調?犯法行為被高調供出,事後更要說是俾壓力政府部門,為之賤格。阿婆肥仔,只是兩粒用完即棄的棋子,事後他們所面對的刑責和壓力,政客就是關人個關。政客真心想幫人,搵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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