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聞我部門的格言,其中之一是指出傳媒的責任是讓無力無聲者出聲(being the voice of the voiceless)。最近傳媒熱捧周融的胡言亂語,例如簽名比民調更代表七百萬人或者蛇齋餅粽是香港生態,也不禁令我想起此格言。到底傳媒應該讓此人的歪理不停公諸於世,讓市民看清此人的無知;還是應該停止讓他濫用傳媒發佈歪理,讓此人有如陳淨心般被達爾文式物競天擇從公眾言論空間中被淘汰呢?
我想講,我沒有答案。
參考別國例子,兩種處理手法都有。放任讓傻瓜講歪理的,要同時有其他人士意見駁斥,讓讀者理解此人言論不可信。也有些傳媒知道「不要令傻瓜出名」 (Stop making stupid people famous ) 的道理,禁制部份無稽論者佔用過多版面。例子之一是 BBC 在報道氣侯變化問題時,決定無須顧及「平衡報道」 ( balanced reporting ) ,不需要讓「人為氣侯變化懷疑論者」有同等的篇幅,防止科學界的邊緣觀點被傳媒放大。
其實我自已是偏向後者的處理方法。但當然,我亦明白傻瓜言論幾乎肯定會在社交網絡瘋傳,是搏取眼球的簡易方法。但同時亦都要理解,另有一批人是不上網只讀東方日報、文匯、大公。香港是一個「只識砵蘭街蕭小姐唔識蕭紅」的社會,普偏人的精神面貌是以無知而又能取得安穩生活為榮,賤視知識,只講食鹽多過你食米,有知識、有想法的大學生只被視為廢青。無知言論在香港一向深得一般人士共嗚。他們會覺得周融說出的「簽名比民調代表七百萬人」這種反對學術人士的意見,是更能說出他們的心聲。在無知者眼中,周融才是真正「讓無力無聲者出聲」。無知者的最大問題是不求證,報紙也這樣報就是事實。也許周融這樣說,會有更多人說民調不可信,那個十百千萬的簽名才是可信。
再一次說,如何處理周融這個個案,我沒有答案。
寫了這麼多,也覺得自己無聊。在這個自我審查有如家常便飯、傳媒將他們的份內事如細心求證都拋給讀者、為達政治目的跨張地 Framing 堆砌罪名惡言中傷,還談甚麼傳媒的社會責任?咩黎㗎?食得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