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 the one
Who likes all our pretty songs
And he likes to sing along
And he likes to shoot his gun
But he knows not what it meansIn Bloom, Nirvana
若果香港有 Epidemiology 教育的話,最失敗之處是將它變成了一門搵食工具,或者 Quotable 的 qualification ,而沒有好好的打好基礎。問題是香港沒有一個行頭叫 Epidemiologist ,有也只是大學內的幾丁友。 Epidemiology 只是為醫護人員加持的光環,一般人在香港讀 Epidemiology 其實很 on9 。不用怕也不用罵,我都 on9 左。
讀 Epidemiology 時,當時的教員只用一張 Slide 講解何謂 Bradford Hill's criteria ,就有如用一張 Slide 講解 Threats to study validity 一樣。原因是,出來搵食大家也知道研究找出 association 已經要燒豬還神,亦可以大造文章。還說甚麼 causality 簡直是痴人說夢。最緊要即食。
最近流行兩個論調,都是三大主流報章吹出來的。一是「打機引致殺父母」,另一是「反國教引致殺父母」。這些頂多是 association ,因為兇手的確是有打機、有反國教,亦有殺老豆老母,但這是一個因果關係 (causal relationship) 嗎?當然,這種論調是屬於「膠刀肺豉髀」的層次,但作為公眾教育,大家也不妨以「反國教引致殺父母」為例子,再用 Bradford Hill 的理論匣架分析一下。
Hill 氏對 Epidemiology 的貢獻,除了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的設計之外,還有就是在五十年代與 Richard Doll 一起證明吸煙與肺癌的因果關係。他們發現的關係被另一統計巨人 Ronald Fisher 抨擊,但其後的發展證明 Fisher 是錯的。由於吸煙與肺癌的關係被質疑, Hill 引用休膜、波普等等的理論,得出九點 Bradford Hill's criteria ,用以判定因果關係。其後 Kenneth Rothman 等等證明提倡,若果甲乙之間的關係只合乎 Bradford Hill's criteria 九點中的部份,並不足以證明甲引致乙。
九點判定是甚麼呢?
1. 甲乙關係的時序性 (Temporality)
要證明甲引致乙,甲一定要發生在乙之前。例如吸煙引致肺癌,必須要證明吸煙者的吸煙習慣要是在肺癌之前發生。若果是純觀測吸煙人士與肺癌的發生機率增加,而忽略時序性,那有可能是病者患上肺癌,為了排解悲痛,於是才開始抽煙。
2. 甲乙的相關度 (Strength of association)
多食一隻雞的人肺癌機會增加 1% ,與多吸一支煙的人肺癌機會增加兩倍。會令人更相信吸煙會引致肺癌,而非食雞會引致肺癌。
3. 甲乙關係的一致度 (Consistence of association)
多食一隻雞的中國人肺癌機會增加 1% ,但多食一隻雞的美國人肺癌機會減少 1% 。可是,無論是多吸一支煙的中國人還是美國人,肺癌機會也增加兩倍。
若果甲乙的關係缺乏一致度,代表甲乙關係只是假相關 (Spurious Association) 。甲乙的關係之間有丙的 confounding factor 。
4. 甲乙關係的用量反應關係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多食一隻雞的人肺癌機會增加 1% ,但多食十隻雞的人反而肺癌機會減少 5% 。相反,多吸一支煙的人肺癌機會增加兩倍,而多吸十支煙的人肺癌機會增加十倍。這就是 dose-response relationship ,又稱 biological gradient 。
5. 甲乙關係的合理度 (Plausibility)
多食一隻雞的人肺癌機會增加 1% ,是難以用生物學理論解釋。但是多吸一支煙的人肺癌機會增加兩倍,卻可有生物學理論解釋。例如焦油可引致細胞病變。
6. 甲乙關係的同調性 (Coherence)
吸煙引致肺癌,是沒有與其他理論衝突的。例如我們知道癌症是因為吸入過量的致癌物、環境和基因等等因素有關。而吸煙引發癌症並無與此理論衝突。
7. 甲乙關係的可逆性 (Reversibility)
例如多吸一支煙的人肺癌機會增加兩倍。若兩者有因果關係,當某城市進行戒煙運動,患肺癌人數亦會減少。
8. 甲乙關係的類比 (Analogy)
與吸煙相類似的情況也會引致癌症。例如吸二手煙。又例如將焦油抹在兔耳上,也會引致癌病變。
9. 甲乙關係的特異性 (Specificity)
絕大部份的肺癌都幾乎是由吸煙引起。這個 criterion 是最弱的,原因是事情可以由多種原因所引致。因此,若要證明甲引致乙,必先要將其他可能的 alternative explanations 排除。
根據以上九點,「反國教引致殺父母」事例我只看到合乎時序性。其他要不完全無效 (例如龐大的反國教市民只有一人殺父母、更大力反國教的學民思潮成員沒有殺父母的傾向、殺父母狂徒殺人的原因有反國教以外的解釋) ,就是難以評定 (反國教引致殺父母傾向有何類比情況,亦有沒有任何心理學、生物學的解釋?) 。若然只合乎時序性就代表有因果關係,食飯也是先於兇手殺父母,故此食飯會引致人殺父母。
外國這類討論已經很成熟,例如校園槍擊的原因被指是暴力遊戲甚至是 Marilyn Manson ,但這些指控都不乎 Bradford Hill's criteria 。米高摩亞的電影 Bowling for Columbine 的戲名,就是此類指控的戲謔。 Columbine 槍擊案兇手在行兇當天的早上參加了保齡球班,故此 Columbine 槍擊案的原因應該是保齡球。人們提出這類指控,除了抹黑之外,就是用作模糊焦點。以美國為例,將校園槍擊的原因歸咎於暴力遊戲,卻令人忘記了槍械管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