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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界的黑霧
Posted on Jan 18, 2012
by Chung-hong Chan
- 狼豬對決的鬧劇,不提也罷。但是如此政治角力在香港學界,卻即成照妖鏡。
浸大傳理學院早前公佈民調,指唐梁支持度收窄。今日卻發現,原來當日公佈的民調結果,是未達目標樣本數的,數據亦沒有加權處理。昨天公佈的完整及經加權的數據,卻不再見到甚麼「唐梁支持度收窄」,從統計學的角度來看,民意根本沒有明顯轉變。傳理學院沒有明確解釋為何要過早公佈民調。有關方面的解釋是負責的教授「心急」。請問這個是理由來的嗎?
公佈民調中期分析結果( interim analysis) ,本身已經不合乎規矩。統計學上對待 interim analysis ,原則只有一個,就是不要做,就算要做也不要做太多。 Interim analysis 來來去去分析也是同一批數據,不少數據分析多於一次,在統計行語叫做「沒有免費午餐」,不停分析同一批數據多次,而不是分析新的數據,世上沒有如此便宜的事,要付出的代價就是增加了 false positive 的風險 (Type I error rate) 。故此,甚麼「唐梁支持度收窄」,只是無意義的假陽現像。
就算要做 interim analysis ,正常的做法是要事先規劃好 interim analysis 次數,再要調整每次 interim analysis 的 Alpha 值。例如以 O'brien-Fleming 的原則,就是用一個叫 alpha spending 的 function 去決定每次 interim analysis 的 Alpha 值。
浸大傳播系有這樣做嗎?
- Me too study ,是指 method 完全抄襲別人的 study 。此類 study 本身沒有甚麼問題,根據實證主實的原則,研究發現是應該要由其他科學家重覆驗證的。
我部門也不時做 Me too study ,上頭辯稱,由於某病有基因因素,故此西方發現的 association 在漢人未必成立,故此要在香港重覆一次。我對這種說法是非常反感。理由是就算要再驗證,也沒有理由將人家的 study 照抄一次,就連人家在 discussion 列舉了大量 limitation ,研究方法也照複製如儀,完全沒有 improvement 。我認同實證主義的重覆驗證原則,下游業者就算幾無創意,也應要想想怎樣改進前人的研究方法。但是在 Me too study 的生產線,卻不講改進,人家質疑你為何用前人粗疏的方法,就以前人都是如此做,也能 publish 作理由推搪,完全是循環論證、積非成是。坦白講,做 Me too study 真的是為了甚麼實證主義嗎?不就是 wishful thinking 覺得,人家開創性研究可以在高端期刊刊登, Me too study 趕得到時髦的話,衰衰地可以在 second tier 期刊刊登吧?根本就是投機主義。
最近見識甚麼是 Me too me too study 。就是香港 Me too study 是老翻西方,國內 Me too study 再 Me too 香港的 Me too study ,故此稱為 Me too me too study 。香港的 me too study 已是 2006 年刊登,要證實的東西,已經證實過 N 次,甚至有三份 systematic review ,結論也很清楚。為何至 2012 年,仍要在 study population 類似的群體,計劃做一個和 2006 年已刊登的研究的 100% 複製品?為何連 2006 年研究的致命漏洞都一樣複製,全不作出檢討?
基因的抗辯理由不成立,唯一想到的理由就是那個 wishful thinking 。如此研究的報告,與 2006 年近乎一樣,完全沒有增加科學界的認知,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此類 Me too me too study ,在國內的中文期刊多的是。但是,只要利用 peer review 的漏洞,此類文章亦可以刊登在國際期刊的,要的就是一個 keyword: Guanx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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