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狗牌才可以養狗。
要學會怎樣駕車、獲得車牌才可以駕車。
要上了六星期健身課才可以領牌租用康文署健身室。
要有心理學的 MPhil 才可以當臨床心理學家。
任何你想像得到的醫護人員及專職醫療人員,都有註冊制度。
要有 PhD 是當個大學教授的最低資格。
在水塘釣魚要獲得牌照。
在家中藏槍要獲取牌照。
進入工地要領取平安卡。
會計師要考 CPA 牌、統計師要考 CStat 牌。 IT 更有 MCSE, LPI, CCNA, CCC.....
考警察要五科及格。
對某些人而言領取六千元要講貢獻及資格。
但是.....
任何人只要性能力正常都可以當父母。 ((甚至不正常都可以用 assisted reproduction 甚至領養)) 無論膚色、精神狀況、智力、教育程度、財富,都可以當父母。在這個方面,社會並不設有任何的註冊制度,也無需要講甚麼資格,更加沒有 MPhil 或 PhD 可以讀,因為有些人認為這是人類的天職,人類在生兒育女方面是假設已人人有個 PhD 。在選擇方面,理論上更應享有無上的自由,而不是像大陸那樣計劃生育。
但想一想,胡亂教養小孩,社會所需要承擔的惡果會比危險駕駛、亂用健身器材,又或扮專業人員鳩嗡輕嗎?
疏忽照顧、暴力虐待子女亦常有之。但是對方可是一條人命,而不是一輛車又或者水塘的魚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