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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仔溺斃案

Posted on Oct 29, 2010 by Chung-hong Chan

今早與推理迷盟友談及此一案件的自殺還是他殺,有以下合理懷疑。

死者發現時,下半身赤裸。局方指為海水沖走死者的裙。當天是首天轉冷,有季候風,估計波浪亦大。但是,死者只在海上飄流半晚(廿七日),到底是否有足夠時間讓海水沖走條裙?再者,死者發現時,連內褲也沒有穿,如果較為貼身的內褲都被沖走,為何外衣沒有被沖走? Alternative hypothesis 是,死者落海前,已被退去裙及內褲。
另外,死者手及頸有傷,局方的解釋是屍體在海上飄流時撞到礁石。如果這個假設成立,先要調查當天水流,將上流及屍體發現地點在地圖上連起,經過之處到底有否礁石。另外,屍體在海上飄流時如有撞到礁石,最易傷到的,應是身體最外圍的頭、肩、手和腳,而不是頸,因為頸有肩及頭保護。同理,死者只有半晚時間飄流,是否有足夠時間撞到礁石。 Alternative hypothesis 的,死者死前被兇徒扼頸殺害,掙扎時擦傷了手。
驗屍指死者沒有被侵犯,但是也有可能兇徒強姦不遂錯手殺人,於是將屍體拋落海。
另外,死者到底與誰人約會? ((可查電腦及手機紀錄知道)) 胃中殘留物有沒有藥物、酒精及食物? ((可查出是否有迷姦嫌疑)) 有沒有第三方證人在事發當晚見過死者?
如果真是兇殺案,而局方又指死因無可疑,兇徒有大量時間處理證物(例如裙及內褲),以及為自己堆砌アリバイ。還是局方故意對外說死因無可疑,令兇徒鬆懈,再一舉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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