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五師兄說,喜歡看我的舊廣東歌文章。其實我也很喜歡寫。
此曲是蚌的啟示,主唱是關正傑、區瑞強、盧冠廷。這是 1986 年,當年的公民教育委員會( Committee on the promotion of civic education )的公民教育主題曲。鼓勵市民( People/Common People=subject/Public )以行動關注社會,「關心社會,坐言起行」。而港英政府突然發起這種運動,是因為港英政府於 1982 年開始引入直選區議會(但非全面直選),也預定於 1991 年首次舉行的地區立法局直選(也非全面直選),但是市民政治參與不足,鼓勵市民多加參與。強制投票只在少量民主國家是寫進法律,變成法律職責( legal duty ),例如在澳洲,不投票是會罰款的。由於市民都享有不參與政治的自由,多數民主國家的法律,都只會列明投票為權利,是否行使有關權利可自由選擇執行。但是,民主國家的政府及立法機關,都想他們具有正統性,即是他們是獲得民意授權執政。此外,也防止公民被無被授權的人士統治,而令公眾利益受損。故此政府會大力鼓勵市民投票,將行使投票此一公民權利視為公民責任( Civic responsibility )。公民責任,此一詞來自民約論,公民獲得某些政治、經濟及社會權利,於是要履行相應責任/義務。某些重要的義務,會寫進法律變成法律職責,例如交稅或者某些國家要服兵役。市民不投票,在沒有將投票當成法律職責的地方,政府及公眾都是吹不漲的。 ((I don't give a fuck either.)) 正如法例沒有寫明男人搞大女人個肚一定要認頭一樣。對呀,這個不是法律職責,我係唔認數你吹得我漲咩。但係,為何我們一般會說這些男人不負責任?這些是道德教化和公民教育使然的。
這首歌,是一首好歌,我不時都會拿來聽的。林振強填的歌詞,不如現在陳少琪為政府填的詞來得肉麻 ((例如香港世博主題曲 「無限城市」突而其來的一句床前明月光,真是估你唔到。))。蚌的啟示,叫大家不要做一隻蚌,以硬殼阻隔自已。其中一段詞:
沙中蚌 常怨路茫茫
常怨處身灰暗地方
而四周好陽光 它閉起眼來看
常合上難怪不見光
與現代美國社會被定義為「屎民」( Shitizen )的說法相似,查 Urban dictionary 得出的定義是:
A Shitizen is someone who whines about the way our government runs our country but does not bother to vote during elections and referenda. ((又要怨個處身灰暗地方,原來是自已閉起眼來看,還不是 shitizen?))
香港政府其實沒有甚麼公民教育的了,國民教育( National education )就多的是。 ((National, Resident 及 Citizen 的分別,又可以是另一篇文。香港政府官方是不會以香港公民稱呼我們,政府網頁也只有「公民教育」一詞有公民這個概念。反而以香港市民稱呼我們為主。反而中共官方會用「中國公民」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