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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非萬能

Posted on May 7, 2010 by Chung-hong Chan

「民主非萬能」 混淆普選視聽 林輝

老婆正在上的邏輯課,其老師會將功課全部化為時事問題,指政客最會說謊,邏輯錯亂。其老師可謂匠心獨運。香港及中共,由於政權沒有正統性( Legitimacy ),亦只好用謊言多加欺騙,將不正統問題蒙混過去。
以「民主非萬能」去反對民主,是經典的偷換概念方法。林輝文章已有解釋。以「民主非萬能」去反對民主,擊倒的不是民主,而是被偷換慨念的「萬能民主」。有到過書局打書釘的朋友,有偷看幾頁李天命,都知道世上沒有東西是萬能( Omnipotent ),他書中的例子是「神可以創造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嗎?」指出全能悖論( Omnipotent Paradox )。在討論功能界別存廢問題,難道我又可以舉出「功能界別非萬能」一說去攻擊功能界別嗎? ((由於功能界別議員不能爭取男性懷孕的能力,故此功能界別不是萬能。)) 為何在討論功能界別存廢時,卻只會舉出功能界別可能存在的一兩個功能,卻在討論是否應該奉行民主時,卻不高舉民主的重要功能,而拿出「萬能民主」這個稻草人加以打壓。是否已經技窮?
一般人要求的民主,不是萬能的民主,我們要的民主只需要有最少兩個能力,第一能是解決政治權力分配問題,第二能是解決政府、立法機關正統性問題。要反對民主,請只討論具有以上兩個能力的民主,而不是用作 TKO 用途的「萬能民主」。
最近另一個偷換概念例子,是不在五月十六日投票是本著公民責任。不在五月十六日投票,可以有不同原因,例如政治原因,但是公民責任絕對不是放棄投票的原因。這是因為公民責任是包括市民政治參與的責任 ((其他責任最少還有守法、交稅、陪審)) ,不參與的,不是公民( Citizen ),而是任由政治特權階級擺佈的臣民( Subject )。以臣民代公民,還不是偷換概念,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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