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首歌可能更有教育意義:「但願家教要遵守,應對斯文易接受,做人亦應緊記,咪做個低級損友。」從來講粗口都是家教問題,為何現在卻要變成專業守則?歸咎原因,其實很簡單而且很香港。就是官僚系統的作業態度,是只會將現有的條文進一步程序化,但卻不會寫新的條文去處理現有的問題。例如原有條文是「醫生不可做出令業界蒙羞行為」,但現在卻要程序化的將條文的具體所指都想出來,例如講粗口。可能日後「濫用專業職位從而與他人建立不正當關係或通姦」,都需要進一步的程序化。到底 stick it in a wrong hole 或 BJ 算通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