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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陞官圖》「政改」芻議

Posted on Nov 23, 2009 by Chung-hong Chan

得先承認,在創作話個遊戲時,只在腦中試玩,沒有實在的玩過。昨天下午,才是正式與人類玩家作賽。五師兄君的網誌紀錄了這次牙骱戰。我深知香港為官之道,就是讀 HKU 當個專業人士,再炒賣 I Kill You Later 致富做有錢佬,再為阿 Sir 助選成為人肉錄音機,再小圈子選舉選成特首。這條路是故意設計成易行,否則怎有諷刺意味。反而,努力在民主選舉上位,好像有條生路,但卻只會無功而還。昨日的試玩已經得到驗證。

反而還有以下是需要檢討:

古典原著由於是有籌碼,擲得「雙一」贓,即貪贓枉法,退官還要罰錢。此外,升職可進行「捐官」。總之,有錢可使得鬼推磨。創作遊戲就是會有這樣的兩難,到底是簡化還是複雜化。最後選了簡化,就是完全取消籌碼.於是擲得「雙一」贓,即退一格,司局級官員除外。但回想起來,其實這不貼近現實,香港政治現實是,孤立之士才會因為政治失職而掉官。將此一玩法複雜化,就是當有人擲得「雙一」,先由玩家公投決定「無事」還是「補選」。如進行補選,除擲得雙一的玩家(貪贓方)可參與之外,其他玩家可自由參加。參與之玩家,與貪贓方鬥擲,點數高的勝出。勝出補選,可走到貪贓方的一格,貪贓方則要退至「專業人士」一格。如貪贓方勝出,則沒有事發生。其他玩家可就「貪贓方」的位置,決定應該「無事」還是「補選」。

另外,原本我設計委任區議員是可以參加區議員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選舉。據我理解,委任區議員是可參加區議員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選舉成為候選人,只是沒有投票權。但出來的版本,那支箭頭不見了,委任區議員那一格成為了曱甴屋,只有貪贓才能逃出。委任區議員應該最少要有門路,可升為民選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或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候選人。

此遊戲的目的,是要讓大家了解香港政治之荒謬,就像當年唐朝發明陞官圖,證明彩選制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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