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六四廿周年而來的「偉論」大多,大多是在討論六四平反問題時的第一問題而來,就是六四權責何在。不少人就是執著學生組織混亂,甚至指出學生領袖能夠逃出現場,成為政府派軍人殺戮平民的合理理由。又有六四殺人帶來穩定、經濟發展之說。根據同樣邏輯六四殺人同時亦帶來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有三聚氰胺、有周正毅、黃菊、陳良宇特大貪污事件、有師濤、胡佳、劉曉波被無理拒禁。
當我們將著眼點放在「平反六四」四個大字,由其是平反兩字,是有上而下的感覺。就像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太久,女的要求男的一個名份那樣。為某事平反,其實是相當的共產黨。史有「為劉少奇平反」、「為鄧小平平反」,是國家機器為自己所犯的過錯承擔責任,修正歷史評價,是一黨專政這個匣架之下的概念。
話說台灣綠營曾經提出要求中共「平反六四」的草案,但遭輿論反對,因為平反六四是中共的語言。民主化後的台灣,根本無需再平反甚麼甚麼。看看他們的陳前總統,其政黨因為選民的力量被轟下來,馬總統將他治罪之。這是民主的可貴之處。很多人只執著台灣民主選舉出了一個貪腐的陳前總統,卻忽略了民主選舉有自我完善的功能。台灣如是,南韓如是。你貪污,就被轟下台,再會被治罪,這個就是民主社會的好處。
假如討論平反六四時,講到六四權責問題香港人可以謬論連篇,又說香港人沒有親身在現場沒有人知道真相,那麼我們不如討論另一個問題,是六四先烈們遺留下來的一個重要問題:中國為何不能有民主自由?我們作為香港人,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出入境自由、學術自由,能夠有有限度的民主選舉,雖然不能普選全部立法會議員及行政長官;試問身在香港享受自由的如陳一諤、呂智偉、曾蔭權、詹培忠,你們能夠提出甚麼樣的理由,去支持國內同胞要受專制的統治?假如專制的統治能夠為國內民生帶來好處,這當然是好;但是國內至今仍是高壓統治,貪腐依然,似乎專制政權不能為民生帶來好處。請陳一諤、呂智偉、曾蔭權、詹培忠之流,辯論一下為何中國國內同胞不能像香港人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出入境自由、學術自由?中國為何不能像香港有完善的法治?中國為何不能成立像香港廉政公署之類的機構?是不是國內同胞的人命特別賤? ((這或許是有些港人說風涼話的原因。))
只要中國國內有民主選舉,人民享有自由,結束一黨專政,有政黨的鄰替,六四平反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亦會為六四屠殺死難者取回公道。王丹指六四是否平反不重要,他想要中國民主化。戴晴等支持「六四和解」,即以調查六四真相為目標,為官民之間解結,去除社會不穩定因素,更有助國家發展。這些都是平反六四及反對平反六四之間的第三條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