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見到謝志峰主持城市論壇。電視版本約只有四十分鐘,但看網上版是有個半小時。電視機看不到的片段,才是高潮。當年謝志峰是亞視新聞記者,在天安門的一所公廁頂目擊六四屠殺,再用電話直擊報道。他說他看到坦克壓死七個人。今天由他主持城市論壇,他能夠用親身經歷者身份說話。在一名被吾友 Peter 稱為「乜春召集人的肥仔」說出港人資助學運引致學運變質一論,謝志峰罵此君時動了真火,甚至在結語時再潤該名肥仔一下。我想,這是城市論壇少見的場面。無他,謝志峰當年安全回到香港啟德機場,在鏡頭面前嚎哭,也許事件真的太震撼。
整個城市論壇,最令人失望的,竟是討論六四是否屠城。有人先質疑六四是否屠城,指出亡者其實只有數百;之後有人說,新年前的醉酒車禍,醉酒司機引起車禍殺了多人,那該名醉酒司機是否屠城?華叔問他,殺幾多人才算屠城。
「屠城」這個字眼,其實是有修辭成份。正如「美麗」,我們沒有一個精確的定義,例如一個人要有熊黛林的臉孔,才能稱一個人美麗。「屠城」不是 ISO 9001 ,沒有規定一個概念要達到某種數值上的要求,才能自稱「屠城」。當然,一些粗糙的定義,還是有的。
「屠城」二字,關鍵字在於個屠字。亦因此,「六四屠城」也有人說「六四屠殺」,甚至借用南京大屠殺或猶太人大屠殺,加入「大」字,成「六四大屠殺」。屠一字,根據字典解,是宰殺牲畜,引申的意義為大量殘殺。我們想像一個畫面,是一個人拿著刀,磨刀霍霍向豬羊,手起刀落,一刀斬落沒有反抗能力的豬身上,引致豬隻死亡。這個就是屠,有殺者及被殺者不對等的關係,而殺者亦有早有預謀及有故意殺害的意圖。 ((亦因此,屠龍,是指一個人是有意去殺掉龍,再將龍宰殺。))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先想想,六四事件是否屠殺。才想想是否屠城。
屠,加上一個地方名,例如屠城、屠村等等,是指針對某一城鎮或村落人民進行屠殺。經典例子是木馬屠城:木馬內藏有數十名斯巴達及希臘勇士,木馬被特洛伊人拉回家鄉。隱藏的斯巴達及希臘勇士發難殺掉特洛伊城內的男丁。今天,就算美軍在伊拉克某城殺了十五人,都會被稱為屠城。
屠不屠城,實在不關乎於死了幾多人。而是在於事件是否一件不對等的殺戮事件?事件中他殺者是否有故意殺人的意圖?事件是否針對某一城鎮人民的殺戮行為?這一串問題,就由大家去想想。亦希望堅持六四為屠城,或者堅決反對六四為屠城的人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