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看新聞,昨天問了老婆一個 open-end question ,也問問大家的意見:
假如墨西哥患者是「第0代」,現在政府的做法是必隔離「第1代」,即是直接與患者接觸過的人。例如接載墨西哥患者的士司機、飛機上鄰近墨西哥患者的乘客、曾與患者接觸的機組人員。 ((醫治患者的醫護人員不屬於第1代,因為我們有理由相信醫護人員會有防備才接觸患者,如戴口罩。但據知患者曾到律敦治的急症室,那麼其他曾經與患者一起等睇症的病人,未必人人有戴罩,又是否屬於第1代?)) 維景酒店的住客及員工,甚至當時到訪酒店探朋友的,只有極少數的住客及員工有直接與患者接觸,很多人不算是「第 1 代」。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曾與患者接觸的「第 1 代」,亦曾在沒有防備之下與其他住客、員工甚至訪客接觸,令他們成為「第 2 代」。平均兩類人,總的來說維景酒店被封的屬「第 1.5 代」。基於「有殺錯無放過」的公共衛生原則 ((其實不是,公共衛生的原則應該是計算放過了一個患者到社區的危險性,對比要一群人隔離的人力物力。假如誤放了一個患者到社區的危險性遠大於一群人隔離的人力物力,就應該隔離。有些人,例如勞永樂,認為今次封酒店是反應過敏,因為他覺得放過了一個患者到社區的危險性不高。勞醫生亦不明,除了公共衛生之外,還有政治考慮。而且隔離維景,所涉及的功夫相對較少。)) ,「第 1.5 代」也被隔離。
問題是,我們隔離「第 1.5 代」,到底是否都應該隔離「第2代」?例如的士司機、飛機乘客及機組人員的家人 ((還有與兩名高危的士司機共用同一架的士的其他鄰更司機)) ,邏輯推斷這批人有可能沒有戴口罩與家人接觸。個人覺得「第2代」比「第 1.5 代」更有機播毒。但如果連「第2代」都要隔離,所涉的人就會非常廣。甚至可能會有道德危機,就是第 2 代及之後是否都要隔離。假如去到第 6 代都隔離,根據 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即是全世界的人都要隔離了。
我是那些將「活生生的人的問題看成冰冷的社會問題」的人。早有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