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rden wir Helden für einen Tag

Home | About | Archive

仆街

Posted on Mar 28, 2009 by Chung-hong Chan

陳雲在壹仔訪問說:「顯示自由,就要講嘢講到盡,做嘢做到盡,讓人知道香港是自由的地方。其實這不是好事,這是議會的責任,但他們要換票,要交易,話不敢說盡,所以要文人做,其實好悲哀,外國有幾何要文人在報紙上寫粗口,讓人知道可以講粗口?」
我很想證明,仆街絕對不是粗口。就算是粗口,也不應該被禁止。假如我們將仆街也定義為粗口,予以禁止,傳媒自我審查改為X街,我們葬送了我們的自由。
我認同有些話不應該在公眾場合、社交禮儀講,例如廣東粗口有性暗示的五大字:屌撚鳩七西。
但仆街絕非這五大字粗口,我最多只會將他歸類為俚語,與八婆、暓里、混吉、吊吊揈同級。罵人仆街,不單是字面上「仆倒在街上」的意思,原本是指人孤立無援,又要做傷天害理的事。要是因此而死的話,也沒有人收屍,只會橫屍街上。表面上很惡毒,但其實背後的隱喻,極為合用於香港政府官員如林瑞麟。奧巴馬就算真的做出賣美國人的事,美國人罵他仆街,這就不正確。因為人家有選民民意基礎,他真的因為做出賣美國人的事而被裁決,大把人會為他收屍。林瑞麟有個屁民意基礎,假如有天他因為做出賣港人而被裁決,他就只會等候仆街。罵他們仆街,背後含有對香港政制的反動情緒。報紙理應從這個方向解讀這句說話,而非跟隨政府的調子,將仆街寫成X街。這與政府在官方文件將狗嗡改成鬥嗡一樣,是不分清紅皂白,認同政府有定義文字意義的特權。

延伸閱讀:

聞見思錄:喜劇、鬧劇、悲劇


Powered by Jekyll and profdr th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