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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主黨國會議員 ((之前誤打為共和黨,感謝讀者 EA 指正)) John Conyers 最近提出一條叫做 Fair Copyright in Research Works Act 的草案。雖然草案有 Fair Copyright 一字,但根本與公平版權無關。
現在美國政府 NIH 會有研究資助給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進行研究,一切研究報告如發表到期刊,根據 NIH Public Access Policy ,需要在 12 個月後轉為公眾能夠免費獲得。其中兩種做法,一種是一開始就發文到公開期刊(如 PLoS, BMC 的期刊,所有文章可免費獲得);另一種是發文到其他商業期刊,但十二個月後上載到如 PubMed Central 。這個做法,可以確保以納稅人金錢資助的研究成果,能夠讓公眾,包括其他研究人員,可免費獲得。因為 NIH 研究資助的本來目的是促進科學發展,而非期刊出版業的商業前景。 NIH Public Access Policy 於去年通過時,深得研究人員、圖書館及病人組織支持。
Conyers 所提出的草案,是禁止研究人員將納稅人資助的研究,在十二個月後上載到 PubMed Central 。原因是期刊出版商認為,將期刊擁有版權的文章上載到政府的網站供人任意下載,是有違版權原則。就算經過十二個月獨家刊登期,亦不能接受。其實背後原因,路人皆見,是 NIH Public Access Policy 嚴重影響期刊的訂閱數,期刊出版商生意受損。研究人員深知文章日後一定會發表到 PubMed Central ,實在無需要再訂那些日億昂貴的期刊。付出的代價只是等。假定日後條例生效後,研究人員需要訂閱昂貴的期刊去看過期的研究。研究人員還好,因為研究機構多數有圖書館訂閱期刊。但對於有意進行個人研究的病人家屬,又或個體戶式醫生,日後近乎不可能獲得這些報告。
這個草案去年已經提出,但最近又再舉行聽證會。似乎通過的機會甚大。
回看香港的政策。現時香港研究基金秘書處三大研究基金 HHSRF 、 RFCID 及 HCPF 都要求將最終報告即時上網。未知香港政府日後會否被期刊出版商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