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曹這個 Post ,講炫耀性消費。文中提到美國每家有 3200 美元購下來的東西,都是浪費,只用過一兩次。簡而言之,為買而買,叫做炫耀性消費,因為錢太多要透過購物展示金錢實力。 由其當無學識、無付出勞力的人,都可以從股票市場賺到一大筆時,他們會更易亂洗錢。所謂「冤枉來,瘟疫去」。 ((我把口臭過梁錦松。))
今年 11 月 28 、 29 日叫做 Buy Nothing Day ,反思消費主義。撞正金融海潚,是時候齊齊反思,過去幾年到底我們在做甚麼?
有不少人,他們沒有過份消費。這些實幹份子,不少來自低下階層,除了要面對上層社會的污名化,現在更成為海潚的首輪犧牲者。減薪失業,他們永遠是第一群。平白為過份借貸付出代價。
之前講過消費券刺激消費有利經濟復甦,但從另一角度看,我們更應鼓勵責任消費。香港社會應該第三次反思,宏觀經濟主導是否我們選擇的唯一前路。微觀我們會否應該建立購物行街玩樂之外的興趣?炫耀性消費,是屬於周啟邦夫婦,不屬於一般市民。假如一般市民都炫耀性消費,這叫做 Affluenza 。
這篇文,寫於數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