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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與 160 萬

Posted on Oct 28, 2008 by Chung-hong Chan

沒有掟蕉事件,有沒有人會質疑, 2033 這個年期是怎樣推算出來的嗎?
政府指出 2033 年到時每四個人有一個是六十五歲以上是長者、一個是學生、兩個是在職人仕。如果每個長者都有 1000 元生果金,那兩個在職人仕每人每個月平均要向長者貼 500 元。嘩!多麼可怕的情況,那些驚死自已交的稅流落到低下階層的「基層化中產人仕」,實嚇到屎尿都標晒出o黎。 ((到時你瓜左柴或者做緊果個六十五歲長者啦!矇柄。))
2033 以及那 500 元補貼論,是怎樣的計算出來? 這個數字來自統計處 2004 年的預測。是用現時的人口增長速度去推算的結果。我強調,這是推算,英文是做 estimation ,每個合理的統計推算,都應該有 Standard error 。但政府有理會這個推算結果的 Standard error 嗎?
就算未來 27% 人口為長者的推論正確,但 500 元補貼論仍有相當多的假設,是明顯有誤的。亦有一些假設是難以證明其真偽。

  1. 這個假設假定那 27% 的長者,全數都會申請生果金。這個假設是一定有錯的。根據 07/08 年的數字,七十歲以上長者只有 61% 有申請生果金。 65 歲至 69 歲長者,更只有 31% 有申請生果金。假定現時生果金的申請比率至 2033 年上升至 70% 。那麼每四個人,其實只有 0.7 個長者會申請生果金。即那兩個在職人仕只需攤分平均 700 元。
  2. 生果金申請比率到 2033 年會否升至我所估計的 70% ,都有保留。屆時六十五歲長者,即是現在的 40 歲人仕,都有強積金保障。現在長者要靠生果金過活,是因為當年沒有退休保障。如果強積金真的如其所說,能夠提供退休保障的話,是否真的會有更多人申請生果金?
  3. 那兩名在職人仕所要為千元生果金所要付出的代價,是否真的從其薪金中抽出來?香港的稅收除了個人入息稅,還有利得稅、印花稅、博彩稅、商業登記費... 那「平均」500 元,是否真的「平均」從在職人仕的薪金中抽取出來?
  4. 政府見到 2033 年有人口重大轉變,到底會否有政策應付。強積金已經是政策之一。

由此可見,那些數字只是在為政治服務,是推論上的推論。以未來的推論去打倒今日的政策。在 2033 年推論數字之前,其實早有前科,叫做 160 萬居港權人仕數字。人們是否了解這個數字怎樣的推論出來?

話說當年統計處做調查時,由於當面問人有幾多個內地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太過敏感,大部份人都會否認,於是統計處用抽菲林筒的方法:每個受訪者會隨機抽到兩個藏著不同問題的菲林筒:一條問內地非婚生子女的數字,另一條是問上周搭的士的次數。被問及的男人,抽完菲林筒只需要答一個數字便可。即是收回來的答案,是混有兩條題目的答案。就算收集答案的職員都不知道受訪者在答那一條問題。由於政府知道香港男人每周坐的士次數,而每個人抽到「的士問題」的機會是 50% ,只需進行一些統計分析,就能將「非婚生子女」的答案分離出來。這個調查得出的結果相當驚訝,是每一個婚生子女,就有 2.6 個非婚生子女。從十九萬個爭取居港權人仕推算,即有 50 萬非婚生子女。再根據國內出生率,那十九萬人和「 50 萬非婚生子女」,分別會有 33 萬及 58 萬名第二代子女。將第一二代總數加起來,即 19 + 50 + 33 + 58 = 160 萬。

統計處在獲得「每一個婚生子女,就有 2.6 個非婚生子女」的調查,最大問題是沒有做 external validation 。他們沒有了解到回答問題的人是否說出真話,例如真的抽樣調查少部份香港家庭,進行不記名調查查證 2.6 個非婚生子女這個數字是否屬實。 ((今次 2033 是不能做 external validation ,因為推測的是在未來。但居港權的數字,是推測現在。)) 因為大陸有一孩政策,每個女人理論上只能生一個孩子,要生 2.6 個私生子,即是要包二奶、三奶及 0.6 奶。要是有兩個婚生子女的話,更加要包二奶、三奶、四奶、五奶、六奶同 0.2 奶。這明顯有違常識。而在進行統計分析時,「的士答案」其實有沒有完全的被除去( Statistical adjusted ),也成疑問。對比之前的調查,是每九點四個婚生子女才有一個非婚生子女,就算男人可能怕有後果而報細數,1: 2.6 對比 9.4: 1 差異也實在太巨大了吧!當年只有少數人懷疑,可惜只是幫助爭取居港權的人仕,社會不接受他們的聲音。自鳴中立的學者不知逃到那裡去。最大最大的問題是,香港真的那麼卿香麼?你有甚麼證據證明那 160 萬推論出來的人數,全部都想行使其居港權?香港真的有金執麼?就算有金執,他們一定要來香港執嗎?去美國加拿大澳洲不行嗎?悲夫,當年政府拋出 160 萬這個經過推論再推論的數字,造成巨大的輿論壓力,為社會帶來嚴重怨氣,更加令政府有藉口進行人大釋法。今年的 2033 論,政府想重演 160 萬的把戲。可惜這台戲已經被一梳蕉所掟爛。

立法會本身就沒有功能。抗不抗議、掟不掟蕉在香港不民主的政制其實分別不大,惡法一樣會被通過。抗議行為只能令議題被關注,政府欺民手段被刺破。那些懼怕兒童有樣學樣的衛道之士,你們有盡責去教導你們的下一代嗎?還是將品格教育的重任交給學校、電視、外傭及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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