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意外慘劇不太多。近年記憶較深的,有一九九三年的蘭桂坊慘劇,廿一人死;與及二零零三年七月十日的屯門公路雙層巴士墮坡事故,廿人死。發生如此重大意外,一般政府都會下半旗、全國哀悼之類,一切官式慶祝活動會暫停,這是對死者最基本的專重。無論這樣做是多麼的民粹,這些是要做的。 ((當然,這是和民主選舉有關。要是一個政權是無需民意授權的話,這些是不需要做的,因為沒有民意授權的政府,都只是一些為商人服務的政權。))
你能想像一個地方今天才死了十多人,明天全民笑嘻嘻、全民穿著代表喜慶的紅衣、全城偽興奮傳送聖火嗎?之前的達爾富爾、人權、六四、西藏,很多人都不認為是制止火炬傳送的理由。但今次的南邊圍翻車重大事故,是發生在香港本土,難道這個理由不夠重大了嗎?這個理由,完全沒有和政治混為一談,在奧運主辦國的標準,是可以考慮的。
最近憤青網特活動指數高企,我正想看看他們如何反駁我。要是他們認為,這種事件天天都有發生,天天都有人死,難道這點小事都要停止火炬傳送嗎?我永遠誓死捍衛他們發表這個意見的自由,但這個意見亦中正我的下懷,因為發言者和他們擁護的政權,以及香港那個腐庸政府,是同樣的冷血。
電鋸(澳門,路環)
以網誌傳遞虛擬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