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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毒論

Posted on Jun 25, 2004 by Chung-hong Chan

某醫院有新生早產兒集體感染NEC(我忘記了傳媒所用的中文名)。其中一名死亡,家屬有意控告院方沒有做好感染控制,於是「醫死人」。

昨 晚的ER竟然很有趣地是講兩個實習醫生到NICU(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新生兒深切治療部。這個字在我工作的醫院讀成End Eye See You。但昨晚看ER時,他們讀作Nick Cue)實習,而且竟有新生早產嬰兒有NEC,試做手術醫治不成。最終在家人懷中死去。

根據一名在本地公立醫院兒科協助研究該病的流行病學,但不願透路姓名的研究人員表示,NEC的死亡率最低為百分之二十五,而在加拿大新生兒深切治療部的感染NEC比率,約為百分之七。

該 名不願透路姓名研究人員引述一份刊登在美國兒科協會雜誌本年五月號的研究指,在瑞典懷孕廿四週出生的嬰兒無論有否染上NEC死亡率可高達百分之五十六。在 教學醫院(某醫院是教學醫院),廿四至廿七週平均死亡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三,明顯比其他一般醫院低(百分之三十二)。據知香港那名死者的體重只有七百多克, 比正常的三千五百克少五倍,明顯發育不健全。那名名不願透路姓名的研究人員同時引述刊登在一九九九年新英倫醫學雜誌的研究,指體重為七百五十克以下的早產 嬰,生存比率只有大約百分之二十。

由於該名早產兒本身就很高危。根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那位不願透路姓名的研究人員表示死者家屬其實難以控告醫院方面沒有做好感染控制措施,而令其子女得到NEC死亡。但那位不願透路姓名的兒研究人員強調,明白到死者家屬的痛苦,希望家人節哀順變。

假如一個人可以一生選一種病來病,從此就不會患其他病,你會選甚麼病?

我真係「型唔起」,網上日記香港社群有兩個患上「有型病」的case report,分別是這個那個。心理當然不好受。就算這樣說有點不敬,但我覺得你們型!

當然如果有得選擇,絕對要選一些對自己傷害最少,甚至有利的病。但似乎這些病不存在。

退而求其次,就算一些傷害比較少的。例如臭狐之類。反正只是臭,不會死人,又不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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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一個阿伯,在街邊賣白蘭花,被差佬屈;但最後沒有起訴。經過此事之後,阿伯仍在街賣白蘭花,而不申請綜援

又例如剛剛因為心臟病過身的阿伯,為何生前仍然要帶著猴子去在街頭賣藥,而不申請綜援呢?

這個問題是世紀難題之一,就算一些長期患者、長者,他們都不愛申請綜援。寧願用自己已經有限的精力去掙錢,例如賣白蘭花、賣藥、拾紙皮汽水罐等等。

反而有一些後生仔,故意不工作去騙綜援。

政 府常常說綜援開支大,要減綜援。但政府其實沒有認真處理過濫用綜援的問題。再者,綜援的嚴重資源錯配,也令這個社會安全網沒有作用。我明白到不靠人幫助是 B Generation和BB Generation的精神。但他們卻是真正需要綜援協助的人,但他們因為「綜援養懶人」的標籤而不去申請。

那些每天在冷氣房解決問題的人,最少都應快去上一課資源管理。

另一例子更為有趣,可能和我自己有關。

加洲花園有JE,滅蚊和抽驗市民血液的「衛生行動」,僅包括附近的部份地區,而且我不見得那些地區高危。

那 衛生行動只包括有富人居住的錦繡花園、加州花園、加州豪園,以及米埔及塱廈。卻不包括真正有豬場的牛潭尾、新圍和竹園,以及有魚塘可能有蚊患,而且只在錦 繡花園旁邊的大生圍、甩洲等等。政府這種造法,不啻令人想到政府只理會有錢人的生命安全,而將附近一帶的農戶的生命當作草芥。

17:45 - Friday, Jun. 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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