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回家,可將多日來打在iBook的日記上網。
沒有確實題目是一大堆的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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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無止境的成央A也沒有無止境的失敗。這個我是相信的。
昨 晚和盟友們出來吹風加吹水,我又說說我對現今的年青人太過有錢而覺得不公平,例如坐有我前排的數個男女,身上的Super lovers, beam boy, Hysteric, LV的價值總數已經是我的年薪。Kelly說我似乎很在意,因為我在日記說過多次同樣的說話。
這是最後一次。相信我。
廿四日陶傑的文章似乎已經說了一半,我的在意,可能因為生不逢時,在經濟最差之時投身社會。讀了二十年書,現在捱生捱死,賺那幾千元,當然比起雙失一元都無好。正所世界艱難,都好過游手好閒。
這個月是我向某私人借貸公司借貸一週年,也是「咩數」一週年,很想做一次一年總結。
本來借兩萬,分十二期還。那即是我應該已經還完。可惜,因為經濟問題,還完又借,借完又還。至今條數只還了極少量。埋單計數總共蝕了萬多元的息。本來要還三萬二,現在我想,最少都要還四萬五。這不能怪任何人,只好怪自己。
每次出糧都有短暫性的快慰。就只有這短暫的快慰,到了月中又要在那三位數的銀行存款而懊惱。這似乎已經成了一年來的金科玉律。
有時我在想,想多點錢用,想快點debt free,就找多份兼差去做。可惜正職工時長,再加上另一半強烈反對,似乎沒甚可能。
其實問題不在於開源,而在於節流。因為不少人在貧窮線下仍可生活。
問題在於大學時期錢太易賺,於是乎對錢不太重視。於是乎有現在的問題,說得白一點,我其實是一個洗腳唔抹腳既仆街。
今次的日記是想告誡各位,由其是本日記年輕一代的讀者,錢找來不易。當有人供你讀書,請好好珍惜。讀書機會看似輕盈,其實好重要。千萬不要再埋怨父母了。
當某一天你如我這樣,後恢已經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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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此,也想告誡另一些香港崇拜日本某人妖的少女。某日本人妖基本上和美國萬人迷Marilyn Manson一樣,Manson為何要黑暗,為何要暴力,為何要扮女人,根本性地是想取悅年青一代賺錢而已。他自己也厭棄自己這樣做,而Manson自己 本身是一個很有思想的搖滾客,從他的訪問中得知他真人絕對沒有如他的形像般愚蠢。
那個人妖也都一樣,他們這樣扮女人,穿那些衣著,一來希望 妳買他們的唱片,再一條龍買他們品牌的衣服,那些「唔死又死」的理論只是一些故作深奧的Marketing。作為一個精明的消費者,只需當這些「唔死又 死」是扮有型的一種,覺得他們有型已經可以,你無論點跟你都只是一個Follower,點跟都不會有這個人妖所謂的有型。就正如基督徒沒有可能比耶穌耶和 華有更大的未w,因為耶穌基督和耶和華是世紀最最最最大偉人,己經在災難中拯救了所有人類,包括未出生的人類。再加上如果你說自己的未w比得上耶穌基督, 就算只及他的一半,你是叛教,甚至想將自己當成別人的偶像,犯下了十誡。
也因為以上原因,不值得在人妖的海報前自殘,又或者在家中思覺失調。一來,他賺不到你的錢,二來,對自己身體也沒有好處,是一個雙敗的做法。廣東話叫「貼錢買難受。」
假 如真的如此崇拜那個人,喜歡他們的音樂,多買,也多聽一點他們的唱片(崇拜他們的話請不要在網上下載他們的mp3),挽救一下日本疲弱的唱片工業,買多一 點他們品牌精品衣著。一來他們賺到你的錢,二來你又可以話比人知你聽他們的音樂,夠黑暗夠Rock夠潮爆,是日本的Gothic/Death Metal (pop...)的信徒。他們有錢又繼續灌唱片,唱比你聽。在某G字頭雜誌(我覺得比較似一本郵購Product Catalogue)拍三四頁全版相,以餮信眾們相思之苦,也順道每兩三個月激發一下買氣。這才是一個雙贏的局面,最少不用自殘,也不用因為相信那些白痴 的信條而轉牛角尖。最少我可告訴你,沒有人是「唔死又死」的。就算有,其實都是「唔死」的。想死?咁x易咩!
本來想好像李天命在「從思考到 思考之上」中狠批法輪大法般狠心批那些「唔死又死」。最後都因為可能「子非魚豈知魚之樂」,可能我真的不明白那些崇拜者的思想,也可能因為我真的不是那些 「唔死又死」理論的得道高人,故我都是save一save。也酗j家可參考Markyx的網站有一篇說得很好。
22:58 - Tuesday, Jun. 08,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