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的日記都說過,我是一件機器。也部A我真的是一塊木頭。
讀書十幾年,無人教我待人接物的方法。埋首於電腦和實驗室裡頭,也部A我真的是一塊木頭。
我最壞的地方是,我自已不對,卻要說成是別人不對。時常以為自已做的事在自已的標準沒錯,就是沒錯。我是存在於一個群體當中,我做事已經不能再用自已的標準,我應考慮別人的標準才成。
這可能是自我防衛。也因此,沒有人會覺得我友善。經過數年的再教育,仆過幾十次街,仍是這個老樣子。
就像直接將Linux用的C Source Code拿到Darwin中Compile那樣糟。多謝Eddie兄的關心。希望前路仍是光明的。
假如編程員就有如設計食譜的人,他們不但能控制廚師如何去煮那一味菜,更能夠不用自已去煮,也能享受那一味菜(也即是程式本身的成果)。
對我而言,這一味菜淡而無味,更開始有點苦。我發現我離開我自定的目標愈來愈遠。
寫過《教堂與市集》(The Cathedral and the Bazaar,讚頌Linux Open Source開發機制的書)一書的作者Eric Raymond,在他那簡單/簡陋的網頁中,有一部份是教導如何成為一個Hacker。
我是注定不能成為一個Hacker。That's all of it!
既然我連成為一個像樣的人(在我的標準,別人的標準,大眾的標準中的人)都不成,如何成為一個Hacker?更遑論成為一個四天內學會一種程式語言的Hacker?
有時覺得做一個無目標無遠景的人可能會令自已更高興,也使社群更高興。那市面又多了一些廉價的勞動力。Self-improvement is masturbation.
我本來以為,生活上的每一件事,都可視之為工作,只要完成這種工作,我的責任也算很完滿。但明顯我的想法是錯誤的。我出現在這個社群,我覺得我的責任是成為一個Solution Provider,我想在我能力範圍下,提供一個解決方案。
作為社群的一份子,我的責任好像合情合理。
但作為家庭一份子,作為別人的男朋友,這個做法卻是不正確的。我仍要學習,我應怎樣去演好這個角色。開始覺得,目標和現實有衝突。
我不應再問去問:「我應怎樣做。」
我不應再將自已的錯誤說成自已標準中的對。
15:07 - Friday, Aug. 1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