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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Apr 2, 2002 by Chung-hong Chan

想寫三篇小文章,每篇三百字以下:

A:我今日去Archive我的舊日記,發現原來我開始了這個日記已經半年了,由去年十月開始。當時仍是一個混鈍膚淺的人,現在已經變得比較成熟世故了一點。

很多身邊的人都是這個日記的讀者,很多謝大家半年來的支持。今早在上學途中撞到一個同學,他向我講了一件事。好像很麻木不仁,但我做得甚麼呢?就算最要好的人,都未必幫得上忙,更何況我?聽到這件事當然不舒服,但我又能怎樣?不是因為人事上我不方便幫忙,而是能力上。

聽到這個消息之後,他補上一句,請不要將這件事打上網。可見我的日記網頁已經達到無孔不入的地步了。

B: 我發現了原來OSX不是想像中的不穩定,原來真正導致不穩定的是我新為能量書買的記憶體。由312M Ram Downgrade到192M Ram,反而更穩定!運行速度也和之前差不多,哈哈!那我可以Enjoy一下真真正正的X了。而Netscape 6也不是如我想像中的廢,原來好好用!比那個爛IE好最少十倍。

今日上市場學的課堂,教授講了兩個十分深刻的Case。第一個是 Netscape VS Microsoft的Browser War。另一個是有關Product innovation,他講的例子竟是Apple!他說了Steve Jobs和Steve Wozniak發明Apple I時的故事,可惜他將Steve Jobs說成Steven Jobs。

C:今日先後和兩個人交換有關以巴衝突的意見。

第二個人是我的哥哥,他說:當初美國選舉出錯,總統竟是由法院選出來,得到多票的卻不能勝出。假如當時由Gore勝出,而不是George W. Bush,我們的世界現在會怎樣?

可能沒有失縱機師黃偉,沒有九一一,沒有以巴衝突。

我們現在的經濟,well,最少不會像現在般爛,總之都是爛,但都不會被九一一等等事件踩多一腳。

選了一個牛仔出來,始終都是一個德洲牛仔,和他的爸爸一樣,太過好戰。

戰爭,就像西部片中的牛仔:「為何要與別人到OK Carrel槍戰?」「為啖氣。」

到頭來得到甚麼?

我對以巴衝突一向有立場。我不喜歡西方傳媒常常視以色列是唯一能制約中東那班激進份子的大使,是西方那種假和平主義的中東代表。

但請看看他們今次事件的所做的一切!

根本兩邊都是一樣,都是激進份子!

得到國際力量,強霸別人土地,哎!

看書說,其實無論寫成可蘭經的阿拉伯文中的亞拉(真神),又或者寫成新約聖經的希伯來文中的彌塞亞(救世主),原來是同一回事。指向的都是同一回事,同一個人。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01:20 - Wednesday, Apr. 0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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