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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tery in Love

Posted on Nov 21, 2001 by Chung-hong Chan

2nd edit: 16:39PM
3rd edit: 21:08PM
4th edit: 21:20PM

昨天的哲學問題好簡單,其實責任應分成三部份還是兩部份﹖

分開【非做不可的責任】【做就人情唔做係道理】【不涉及道德的決定】

還是

只有【非做不可的責任】【不涉及道德的決定】

【非做不可】指的是你不去做這件事你就違反道德。例如見死不救。

【做就人情】指,你做了會好一點,不做道德上是沒有問題的。例如幫沒有上學的同學拿筆記。

【不涉及道德】指,一些和別人無關的決定。例如今天吃肉醬意粉還是焗豬扒飯。

好了,我會|出三個例子,看看我和普遍人與尼Q主義者的反應:

例子一:

早上三點,你做完工作回家,你回家途中見到有一個小朋友在水池中遇溺,由於太晚的關係,街上沒有其他人,你是唯一可以救他的人。但你不想弄濕你的褲子去救他,因為這樣你回家途中�|很不舒服,而且你不能好好的去找周公。於是你不去救這個小朋友轉頭回家,於是小朋友死去。

普遍人認為你是錯的。

尼Q主義者也認為你是錯的。

例子二:

你有一架法拉利,但你不是十分有錢。你特別在意大利為車子訂做了一副真皮的椅子。有一天你架著這架法拉利在鄉野地方路邊見到有一個人受傷了。這個人說他因為窮到沒飯吃,在田野偷菜時被捕獸器夾中腳,不停的流血。他想你架車送他到醫�|,否則他的腳就沒了。但假如你送他到醫�|,他腳的血�|弄污你的法拉利的真皮椅子,再由意大利訂要三萬元。於是你不救他。這個人過了一天才被另一架車送到醫�|,最後真的要割去那條腿。

普遍人認為你是錯的。

尼Q主義者也認為你是錯的。

例子三:

假設非洲人多數死於脫水,只要給這些病人一包鹽便可救活他們的命。一包一元的鹽便可救活一個人。

有一天你收到UNICEF(聯�|國兒童基金�|)的一封信,要求你捐五百元去救這些人。數學上,你的五百元可以救五百人。但你沒有捐。

普遍人認為不捐沒有問題,捐了�|好一點。

但尼Q主義者認為這是錯的。

為何普遍人對例子一二和例子三的答案是不一樣的呢﹖以下是普遍人的原因和尼Q主義者的反駁:

A非洲和我們距離遠(假如例子二的傷者和你的距離也很遠,他以無線電求救,我們不救都是錯,普遍人都覺得錯。)

B種族距離(假如例子二的傷者是一個非洲人,你不救都是錯,普遍人都覺得錯。)

C資料傳遞問題,我是第一手見例子二那個人傷了(假如例子二那個人傷了的消息是由第三者告訴你,他不救他,你也是錯。)

D經驗性衝擊,我親眼見到那個傷者傷了,為何不救﹖(我們每天都能在電視見到非洲人的慘況,這不都是親眼見到嗎﹖)

E假如我們救非洲人可能引致人口爆炸(假如我們救一個偷菜的人,他未來都可能�|再偷菜,為何你又去救﹖)

F我是例子二中唯一能夠那個傷者的人(假如你是一個有錢的人又如何﹖)

G救非洲人的責任是非洲政府的事務(和F的答案一樣,不重覆)

H例子二能夠救一個人(但救非洲人,你是救一個群體,群體是很多人)

I我救助非洲人的孕峇ㄓj(世上有很多人都快要斷手斷腳,為何你只救那個傷者﹖這是不是孕帠ㄓㄓj﹖)

J迫切性的問題(非洲人的更迫切,錢捐慢了一小時都�|引致一個非洲人死)

K我不知道我捐給UNICEF的錢到底�|落到非洲人手上還是給那些官員交際應酬。(我們將個例子改成希望工程,你可以知道錢一定�|落在小朋友手上,一般人都覺得無錯。)

L我不能看到我的救助能夠幫到那些小朋友,但例子二能。(承K,假如小朋友有書讀後,他們�|寫信給你,你就能看到成果了。但你仍�|覺得不捐是有理的)

以上這個問題,令我思考了很久,都想不到反駁。但我總覺得CFJ三個尼Q主義的答案是有�|洞的,但我又不懂說出來。

你可為我思考一下嗎﹖

【注意:請不要給我這樣的答案:「假如尼Q主義者認為不捐錢是違反道德,那就捐吧,把所有錢都捐出來幫人,最終令自已破產。但我又不見到尼Q主義者破產,又或者換句話說,他們自已本身都沒有捐錢。」這個答案是犯了所謂的Et Tu Fallacy(你亦如此謬誤)。就好似你超速駕駛,你被帶上法庭。你自辯說「車神夠超速啦,法官你夠超速啦,所以我都可以超速啦。點解我有罪你無罪﹖」最終你都被罰款,因為你只能證明有很多人錯,但不能證明你自已是對的。】

除了這的問題外,也想說說流星。

流星有何好看﹖

星落五丈園,諸葛亮死了。

這麼多的流星落下來,是不是即是有很多人死﹖

諸葛亮看到流星已經知道自已�|死,那去看流星的人…


以下的東西你聽完不要打我。
我最近喜歡看亞洲電視兒童台。
那些兒童很假,不像兒童。可能我已經不是是兒童了,所以我不知道原來兒童是很假的。
一些不好笑的東西,卻說成很好笑。又或者說話加入很多的尾音,無用的回應語。例如「啊~」「係咁o既」等等。而且那些他們以為很得意的環節(例如講校園趣事,嘩!悶到呢,又有好多好假的笑聲。你響校園發生咁野關我鬼事咩﹖),根本就悶到抽根。像極那被千夫所指的教育電視。但我為甚麼看呢﹖
不要說我變態!但我真的為了看其一一個女小主持而看。因為她很美,這是真的,很像「她」。

這算是幼齒還是Lolita﹖其實我是不是變態了﹖


其實我覺得我真是變態了,算了吧。不能夠說服自已不是變態的。另一變態事件:昨天接受了一個來自School of design的女孩子的問卷調查,內容係有關女性內衣褲同埋男女的愛。嘩!幾好玩呀!有一格係比個位畫出你心目中的夢中情人的樣子。我很細心的畫,畫了一個她出來。長頭髮,單眼皮…但身邊的朋友看見後竟然說這個女孩子頂多七歲。為何我畫一個她都�|畫得這樣「細路女」﹖但實情她一點都不細路女。
最後乾脆在那個畫出來的女孩子身邊寫上「七八歲」。

我變態了,怎好﹖
在報紙上常常有陳仲謀心理醫生講人為何�|變成孌童的人。陳醫生指出,當一個人在愛情失意後,會覺得愛一個相近年齡的人是必定失敗,故�|向較為年紀小的異性埋手。因為�|覺得易埋手。而那些孌童的性犯罪是因為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不能發泄他的支配慾,故向不能反抗的兒童落手。這些人現實生活失敗,而且十分內向。

快找個人來停下我的變態!Urgent!Alert!

講另一件事,我重拍了Black Magic的片,還拍多了一段Samurai的片。
Black Magic
Samurai


又有另一個涉及Econ和Ethic的問題:
我有十二粒糖,假如我一個人吃,我吃第一粒你的開心度是一,吃第二粒的開心度減到二分一,吃第三粒是四分一,一直減半,最後你的總開心度不會超過二。
另一次,我有十二粒糖,我吃了一粒,我有開心度一,那我就分給其他人十一個人吃,每個人都有一的開心度。那這十二粒糖的所引致的總開心度是十二。
那是不是第二個case比較合理﹖

Adams Smith Principle of Marginal return?
其實點﹖
但我覺得第一個case比較合理。
其實個人利益是不是等於社群利益﹖但其實如果我這樣答,我已經證明馬克斯的經濟理論有問題。
假如我們有一萬蚊人工,如果我認為第二個case合理,那我是不是應該將那一萬蚊分給一萬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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