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明週的記者沒有找我。
很好。
今日其實不太服氣,很忿怒。
很想打人。
要來回由屋企出元朗出金鐘出西環,在金鐘迷路,西環落天后,天后返元朗,元朗返屋企。
個個Checkpoint都有時間限制,正常人都會發瘋!單單乘車都要會小時,車錢用了接近百元。(三十分之一的工資呀!!!)最重要的是,來來回回之後,我覺得很無謂!
昨晚和小白跳趴啦趴拿時,他說他很失落。我教他,盡請跳舞吧。再想下去都是沒有用。
有時我很不喜歡寫日記。
我在之前的信件都寫過,快樂的會忘了寫下,不快會卻寫得過份詳細。
其實不快,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想它。沒錯,這是一種逃避的方法。但這是急救自已情緒的方法。
不開心,我就是會跳舞。
這個也是我突然愛跳舞的原因。
(有沒有人可能教我跳Black Ma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