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不公平的收費。既然人已走,還要阻人發達,要比錢才放人。
今天突想到,其實我在工作所犯的錯誤,罪不致死。正如成虫所言,這是所有僱員都會犯的錯誤。陰謀論覺得,是因為參與某藥廠支援的試藥計劃的人數少了一半,藥廠的資助減少。再加上我已經幫忙做了最辛苦的時期,高層會可以論功行賞,我已經沒有太大的利用價值。說甚麼“炒你是為我好”,假得很可恥!
悲夫!數月來打生打死之輩,現在因此淪為失業份子,手停口停,全賴僱主為減成本之所賜也。
今日兩個同事午餐fairwell。就算是fairwell,也不想所有同事出席。在此地工作,只有兩三個同事傾得埋,其他只能說話不投機半句多。有些同事我只和她講過一句話,就是自我介紹那句。相信至我走的一天,都只會是那一句話。我相信我就只會有如我對某研究計劃的努力,很快會被遺忘。與其是這樣的話,不如就無聲無息低調的離開,大家心理上都舒服一點。
還要在此地留多一星期,捱到下星期五就功德完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