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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風血雨的老媽節

Posted on May 15, 2006 by Chung-hong Chan

一生人過了廿幾年,未試過過一個如此腥風血雨的老媽節。
無得同自己老媽一起過已經算了(因為早慶祝了),要和另一半的一家人一起「慶祝」。要用括號括住個「慶祝」,因為這場所謂的慶祝最後因財失義演變成一場家嘈屋閉的吵吵鬧鬧,可說是老媽節的一大諷刺。
最令人意外的,是涉案金額只是一百多元。事情簡單的說,是因為A要B夾錢,B話貴不願夾。到A買了食物回來,B話要夾錢A又不收。如此小事就引致如此大的風波,我作為外姓人,我真的感到十分的可笑。只是一個夾不夾錢的問題,最終因為這一百多元弄得家嘈屋閉,男人老狗,夾就早夾;不夾就算,乖乖地坐底食。撫心自問,在老媽節百幾蚊根本不是錢。
B因為這啖氣一走了之。偏幫B的老媽,要A吃下這次的責任。A吃下這次責任,覺得十分屈辱,一方面要出錢、要出力,準備完一個所謂的慶祝活動回來更要被罵,她崩潰了。我要保護A,其老媽在A崩潰時仍要來罵A,我語氣甚大地叫A之老媽行開。事後其老媽話:「鄰都未鄰到你喝我。」我承認當時是一時衝動,我可以底底地慣一鑊,即時道歉。但仍聽到不少不好聽的說話,說到Bad-mouthing,可說是她的專長。但我可做甚麼,寄人籬下,只好忍。忍夠了,真的beyond my capacity,只好走,滾回元朗的家。
我作為外姓人,其實可以阻止這場事件發生,例如在食物買回來之後向B講聲「食完先計錢啦」之類的廢話,飯後A和B夾不夾錢是事後的事,起碼有一餐安樂茶飯食,慶祝不需要用括號括住。可惜我沒有這樣做,十分失敗。
總之,最少一年別要我搞這些活動。想要一個家有一刻的寧靜,要麼全員極端無私,要麼全員極端自私。在一個凡事講錢的「家」,我會選擇後者。也因此,我愈發想回元朗的家,或另覓地方兩個人一起長住。總之這一切,也將快beyond我的capa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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