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blog也在討論一個廣告,是某財務公司的廣告。在不同的blog有不少人留言,借貸根本不值得鼓勵。
我申報利益,我沒有看過那個廣告,我不想批評那個廣告。但我是那家財務公司的債仔,而且欠落的數不是一萬幾千過眼雲煙那種。而係三五七萬猶如冷飯那種。還有學生資助處的那一筆...
我不是公爵君口中的大情人,更不是收藏家,也許我自己是兩者的混合物(不花心的大情人加沒有還遊世界的垃圾收藏家)。但結論係,除了兩個人一起捱之外,無人會幫我還錢。
沙士過後出現財政問題,另一半失業失學,一闊三大,當時人工是比掃街高一點點的六千,去了借錢。一借到了現在都未還完。
每個人借錢,除了殺到埋身的生死問題(例如借錢著草、清卡數),就是希望借到一舊錢,用作長遠投資(如炒孖展、借錢去讀書考學位),期望生活會因此而改善。借錢那一刻,一定要覺得借得值,要信那2x%的年利率是值得的。借的一刻相信自還到錢,計數六千蚊,每個月還兩千,還有四千蚊洗,就去借了。
另一些blog說貧窮不是罪。貧窮絕對不是罪,但貧窮令你失去很多的機會。讀書要錢、吃飯要錢、寫Blog也要錢甚至到律師樓搞破產都要錢。正如那些在住在New England的人在互聯網說那些人踩人買平價iBook的人傻,在電視新聞看到那些瘋狂畫面說他們on9;但他們根本不明白,去買iBook的有很多窮人連電腦電視都沒有,想用50美元,期望五歲的孩子可以學懂用電腦,有更好的將來。今天當你錢行戶口有幾萬,銀包還有幾百,向一些今天糧尾銀行只有77個4,連一百蚊都無,提不到款,而成身得返十蚊散錢的人說貧窮不是罪,鬼唔知。但慾望是罪。
毛向農民說,不要怕窮,富有是罪,將富有人的解體,是顛倒人性的說法。鄧向農民說,小部份人先富起來,其實講的是「阿媽係女人」,在集體反智之前,我們根本說是這樣。江的三個代表,到了胡溫的以民為本,都是阿媽係女人的說法(而且在暗串之前的人,根本不是以民為本)。噢!你會覺得這些話很好聽,甚至將他們封為一代偉人。
貧窮是相對的,例如現在的小朋友看到同學一個月轉三次電話會覺得自己還在用黑白手機,是窮;隔壁個女人個老公一次帶她去東京、美國、巴黎迪士尼,我個男朋友連香港迪士尼都無錢買飛,只有車錢帶我去迪欣湖隔岸觀火睇煙花但其實只看到濃煙,是窮;有家可歸有飯有食,一個月賺六千,對比起其他正在賺二三萬一個月的同屆畢業同學,是窮。因為我們有慾望,看到別人有更佳的對待,自己也會想擁有。對比起非洲、中國大陸的窮鄉僻壤,任何一個香港人都不可以說得上是窮。假如可以做得到如此抽離的話,無一個人會覺得自己窮。可是我們的身邊卻有太多太有錢的人。
我對金錢沒有很有見地的見解,也許才引致今天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