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門外有一個「水牌」,說明內裡工作的人的名稱。我最初工作時水牌沒有名,數個月後出現了我的名字。可惜那個工作專注而且做事一絲不苟的秘書小姐在打我的英文名時打漏了個g字。也因此很多人寫Mail給我,甚至有時批改別人寫到各journal的論文時出現了我的名字,我也要檢查那個g字是否在位。我最近在我內聯網的E-mail account的簽名檔加入了這一句:"My mother deserves some respect, please add a g after C-h-u-n."情況才慢慢有改善
可能你會覺得,一個g字,是否這樣大問題。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你的身上,而你覺得沒有問題,我可沒有甚麼意見。但是發生在我的身上,我覺得這不但是不尊重我,而且不尊重為我起名的先人。
最近看了一些香港Mac Users寫Mac。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nomenclature。例如MAC, Mac OS-X。這些Nomenclature看在我這個假扮的Mac Poseur來說,很是刺眼。Mac是Macintosh的簡稱,是剛去世的Jef Raskin想出來的。Raskin曾和steve jobs(我沒有寫錯大小寫,他的簽名是這樣的)因為Mac的解釋作出爭論。SJ曾想將Mac等於Mouse Activated Computer,故此Mac應為MAC。但可惜這個名字是Raskin由Macintosh而來,故此這個名稱到現在仍是寫作Mac。西方傳媒,就算最差的,都不會將Mac寫成MAC。MAC只令我想起Military Airlift Command, Message Authentication Code, Media Access Control, Moves-Adds-Changes, Mandatory Access Control, Makeup Art and Cosmetics, Maintenance Allocation Chart, Multiplexed Analog Components etc
只有Mac這個以正常大小寫寫成的三個字母,才能給我一種親切感。
至於Mac OS X,公式名稱的確是Mac OS X,不知從何處會走了個minus出來。而另一個常犯的錯誤是Mac OSX。而那個X,應讀作Ten。
我對名稱的Nomenclature十分敏感,今次有點吹毛求疵。但我也必需承認,我也曾犯這過類似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