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rden wir Helden für einen Tag

Home | About | Archive

阻x住晒的李克強

Posted on Aug 17, 2011 by Chung-hong Chan

假如我要被迫見李克強,我會走過去與他握手,之後同佢講:「咦,江澤民,乜你未死咩?」
這個是友儕間的 running gag ,常用於不知名的藝人,又覺得自己大枝野那類。扮認錯人,落佢面。
論扮晒大枝野人士,今年先後來港的王光亞及李克強,可算是典範中之典範。
香港人熱愛社會貢獻論,無論之前的新移民六千蚊,還是現今的外傭居港申請權官司,都以新移民及外傭對香港社會「無貢獻」,只會在港「取著數」,而自己最巴閉,對香港最有貢獻作為最主要的論述。
在討論王光亞及李克強來港對香港社會的滋擾,香港人卻不再搬出對付新移民及外傭那套社會貢獻論。
請問去年十月上班的王光亞,以及內定下任總理,主管社會保障的李克強,對香港有何實質的貢獻?
李克強來港,扮親民去老人院。時薪只有廿八元最低工資的老人院職員,不單止要令院舍清潔,無屎味,更加要將阿公阿婆一個又一個的清潔乾淨。
再扮親民去何文田邨及麗港城,但實在是擾民。無論麗港城是否私人屋苑,住客穿甚麼有其自由。有穿「平反六四」汗衫的住客,只是走過,沒有證據證明他在示威,卻被警方抬走。李克強對香港未見有貢獻,但己看到其對港法制的破壞,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列明港人有言論自由,第二十八條列明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體、剝奪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難道這兩條涉及港人基本權利的基本法內容,現在又要提請人大釋法解決?某前高官立法會議員所組的一人政團最近的宣傳單張這樣寫:「司法獨立誠可貴 港人福祉價更高」。似乎可以加多一句,就是:「若為黨中央 兩者皆可拋」。


Powered by Jekyll and profdr the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