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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尾捐贈:器官捐贈

Posted on Aug 22, 2009 by Chung-hong Chan

中國的主流哲學思想,應該由儒家轉為墨家,是中國人轉型正義的最佳方法。儒家思想鼓吹「愛有差等論」,即是你愛身邊的人,是有差等的,即是曾特首口中那句「親疏有別」。墨家不同,鼓吹兼愛,愛無差等。墨家也反對形式、厚葬,專重知識、專重前人智慧及經驗。記著,是專重前人智慧及經驗,而不是像儒家那樣,認為對前輩是要忠要考。
墨子要是今日存在的話,一定支持器官捐贈。中國人反對器官捐贈,是那些不合時宜的「留全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而所引致。但事實上社會上有無限多的人等待移殖器官。你要留全屍,達到形而上學的滿足 ((或自私)) ,那麼等待移殖器官又有誰人憐愛?政府器官捐贈的宣傳,永遠是每年有幾多人等待移殖器官,情況有幾急切。但假如社會根本沒有人關愛這一批人,愛有等差親疏有別,這樣的宣傳是無效的。據說,在醫院裡遊說死者家屬捐贈器官的護士,每年被人問候娘親的次數永遠高據醫院榜首。中國大陸不單沒有義務性的器官捐贈傳統,屍體的器官是用作買賣的。最糟糕的是,就連義務性的捐血都沒有。醫療用的血,是買回來的。這不單止是對等待移殖器官者的侮辱,更是對交出器官/血液者的侮辱。 ((還有無良的收血商,沒有好好的消毒捐血器具引致國內窮鄉 AIDS 橫行。))
器官捐贈是否成功,是一個社會有沒有互愛精神的試金石。只有最最最自私的社會,才會有留全屍的自私傳統。我們每次想到慈善行為,就只想到捐錢。但總有些人是沒有錢捐的,請支持器官捐贈。亦告誡各位只是比死者長命一點的姨媽姑爹,死者簽了器官捐贈書,就請依照死者意愿。反對死者遺愛人間的意願,是對死者的二次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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